当前位置: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于文辉副院长为宁远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来源: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肖益婷 2026-09-23 10:40:37
—分享—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于文辉副院长为宁远县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已经2026年9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于文辉副院长为宁远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肖益婷

本文链接:https://www.ny425600.cn/content/646043/67/1630784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远新闻网首页